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为您解忧,法院办了这些“小事儿”⑧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津法院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01
调解千万债务 助力转型升级
近日,江津法院第六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原告重庆某新材料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为被告某汽车有限公司转型升级赢得了缓冲时间。
据了解,被告为了生产新车型,于2014年与原告签订合同,约定由原告垫资按照被告要求开发模具。然而,由于疫情原因和市场环境变化,近一年多以来,被告未向原告下达订单,也未采购产品。原告遂向江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支付模具分摊费用1189万余元。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主营业务仍在正常开展,且正在进行转让股权,吸纳新投资人,还将制定新的战略规划,实施产品转型升级。
为此,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帮助分析利弊,最终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减额收取模具费用并同意延期支付。双方对该结果均表示满意。
02
邀多家单位旁听庭审,筑牢廉洁思想防线
为充分发挥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作用,助力辖区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9月15日,江津法院运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为中建二局、中建桥梁、重庆恒丰银行、江津石银村镇银行四个单位共计100余人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本次活动通过组织现场旁听一起涉嫌贪污、受贿案件并参观法院廉政文化墙等方式,切实提升警示教育实效,筑牢公职人员拒腐防变廉洁思想防线。
据悉,今年以来,江津法院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共迎来12批次、600余名公职人员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有效发挥正风反腐肃纪警示教育作用。
03
首案成功化解!群众矛盾“一站式”处理
2021年9月10日,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收到一份赡养纠纷诉状:“儿子不赡养我还打骂我……”
承办法官杨军立即向当事人所在的纠纷解决小组负责人进行电话核实,并致电询问当事人。交谈中,杨军得知,老人目前与次子生活,身患疾病且曾经住院治疗;另一方面,老人的儿子也患有慢性疾病,早年与妻子离婚现今独自抚养小孩,经济困难无法支付赡养费。
法官随即联系贾嗣镇“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对该案进行联合调解。最终,老人同意以儿子承担家庭责任为代替,暂时放弃赡养费;对于户口分立、低保申请等,由镇平安办统一接收并移送至中心其他部门。老人与儿子均对此表示满意,答应和好如初。
04
巡回审理交通事故案 助力辖区交通治理
9月27日,江津法院第六人民法庭组织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及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现场观摩庭审并举行法治讲座。
在区交巡警三大队办公楼广场前,王宝德法官运用车载便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发生在双福国际农贸城内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在场交警及人民调解员代表全程观摩庭审,前来处理交通违章的驾驶员纷纷驻足观看。
庭审结束后,法官以“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及标准的司法认定”为题,按照“法条+司法实践认定”的模式,就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各个项目及标准与交警、人民调解员进行分享交流,并就实践中的赔偿项目及标准进行探讨,确保交警初调、人民调解、司法裁判认定的相对统一。
戳下方图片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新房未设无障碍通道,房主起诉开发商
车载法庭赶场天 | “一庭两所”共解赡养案
曝光 | 任性赖账一时,信誉尽毁不值!
素材来源:各相关部门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